當要購買輔具的時候,大家常常會先想到若具有身心障礙證明,是不是可以申請相關的政府補助,在窩新幾乎每天都會遇到客人這麼問,但詳細問下去障礙類別等級,竟然發現想要的輔具竟然無法補助! 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?
輔具百百款,不是每個都能申請
身心障礙者的輔具補助項目其實高達172項,但每一項都有詳細規定補助對象的資格,依照每人的障礙類別及輕重等級不同,可以補助不同的東西,比如說聽覺障礙可以補助助聽器,但卻不能補助輪椅了!
舉例來說:最常見便是下面這個輪椅附加功能,當需要使用俗稱的高背輪椅時,輪椅附加功能是不可或缺的。
可參考窩新好文→→(按我)輪椅補助名稱-[輪椅篇]

(截自: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基準表)
比如說,有個人很久以前因為中風拿到肢體障礙輕度的身心障礙證明,但因為後來又因為罹患失智症或老化,身體功能狀況變得更嚴重了,沒辦法走路,坐都坐不穩,頭也歪歪沒力,治療師建議需要高背輪椅時,赫然發現不能申請,因為不符合補助對象--重度以上肢障者(上圖紅框處),就會出現領有身障證明卻無法申請補助,滿足使用需求的窘境。
讓手冊障別等級,符合您的狀況
這種時候因為身體的狀況有改變,開始需要不同的輔具,但身障手冊上卻是顯示以前舊的狀況,當這情況發生時,即便是永久的身障資格,或還沒到達重新鑑定日期,仍然是可以申請身心障礙證明重新鑑定的喔!可以自行準備好資料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重新鑑定,之後會由醫師重新鑑定身體的功能狀況。

原圖出處: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
雖然重新鑑定需要花費一段不短的時間,但這樣之後就可以申請符合自己所需的輔具補助,甚至是其他的社會福利,較不會遇到問題了。
相關疑問,也可以洽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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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:1957(手機或室內電話直撥,服務時間每日早上8點到晚上10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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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→→(按我)身心障礙手冊申請、鑑定及補發所需資料


